“那么霍比先生打开保险柜时,身边还有别人吗?”宋戴克问。
“没有,当时屋子里只有他一个人,”鲁克回答道,“霍比先生打开柜子,便发现钻石不见了,但是这张纸却还在柜子里。于是霍比先生立刻关上保险柜并且把它锁上,就保了案。”
“这就奇怪了,难道那个窃贼就没看见那个显而易见的拇指印吗?这有点说不过去吧!”
“不,这并不奇怪,”鲁克先生解释道,“因为那张纸是面朝下放在保险柜底部的,霍比先生只是将它捡起来翻过来时,才看到上面有个指印。很明显,那个窃贼在拿起包裹之前,那张纸本来还在包裹上,然后才正面朝下掉下去的,或许是他把包裹递给同伙的时候……”
“你刚才说,”宋戴克好像想起什么似地说,“苏格兰场的专家已经辨认出那个指印是诺柏先生的。那么我想知道,这专家怎么有机会进行这个比对呢?”
“啊!”鲁克先生说,“说到这不得不提到另一个有趣的巧合了。由于警方具有这么个简单的辨认指纹的方法,因此他们想对公司里的每一个员工都做指纹鉴定,但是霍比先生却拒绝接受鉴定。就我个人认为,他拒绝的理由是十分迂腐的———他竟然说他不希望自己的侄子蒙受不白之冤。事实上,警方对他的这两位侄子最感兴趣。想想看,除了霍比先生,拥有保险柜钥匙的就是他们俩!所以取指纹这件事使霍比先生面对了极大的压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