忽然,林风听到了于大龙的声音。只不过那声音听起来非常年轻,而且毫无涵养,完全就是街边上小混混的说话方式:“我叫于大龙,我愿意跟参门签订誓约,答应参门提出的一切条件。只要参门能给我金条,我什么都能做……”
林风明白,这是于大龙当时与参门签订誓约的时候说过的话。那时他还年轻,贫穷到没有立足之地,完全不是现在,养尊处优之后,既有财富,又有修养。的确,那些穷到身无立锥之地的人,心里只有对金钱的渴望,只要给他们钱,转眼之间就是无视法律的亡命之徒。
“我要金条,拿走多少算多少,以后一定还债,绝不反悔。如果不能说到做到,甘愿遭受天打五雷轰,暴尸街头,死无葬身之地。”于大龙的声音持续响着,仿佛正在跪地乞求,叫花子一样。
或许那时候,于大龙把参门视为救命稻草,只要对方能够答应跟他签订誓约,他已经千恩万谢、磕头百遍了,根本不可能提任何条件。
也就是说,为了金条,他已经失去了最基本的尊严和人性,不再是一个人,而是一条虫。
“我答应,以后于家的子孙都可以成为参娃,如果达不到参门的要求,我会千方百计寻找一个更适合的人选,直到参门满意为止。从拿走金条的第一天开始,我就准备还债,绝不反悔。请参门放心,我于大龙说到做到,是一条敢承诺就保证做到的汉子……”下面,于大龙反复发誓,要参门相信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