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次革命失败后,孙中山在日本东京,创立中华革命党。[2]以扫除专制,建设真正的民国为目的。鉴于前此的革命,因党纪松弛而败,所以这一次的组织,注重于服从党魁。而其所定进行的步骤,则仍与前此无异。袁世凯则帝制的逆迹,渐渐萌芽了。
袁氏称帝及其失败
《临时约法》,将制宪之权,属之国会。《大总统选举法》,本系宪法的一部分。二次革命后,乃有先举总统,后定宪法之议。于是将《大总统选举法》提出,先行制定,据以组织选举会。选举之时,又有自称公民团的,包围议院,迫令当日必须将总统举出。投票三次,袁世凯乃得当选。后又举黎元洪为副总统。总统举出之后,袁世凯就解散国民党,追缴议员证书。国民党候补人的资格,亦行取消。议员人数不足,国会因之无形停顿。袁世凯遂将其解散。又用同样的手续,解散省议会,并停办地方自治。旋召集约法会议,将《临时约法》修改为《中华民国约法》。设立参政院,命其代行立法院职权。
民国四年(一九一五),北京发起筹安会。借口从学理上研究君主民主,孰为适宜。通电各省军民长官和商会,派员参与。旋有所谓公民请愿团的,请愿于参政院,要求变更国体。参政院建议,开国民会议解决。其结果,投票的一九九三人,全数赞成君主立宪。并越出范围,推戴袁世凯为皇帝。袁氏下令允许,设立大典筹备处,改明年为洪宪元年。